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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期加班合法嗎

勞動爭議 閱讀(2.97W)

一、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期加班合法嗎

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期加班合法嗎

首先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是不允許安排其加班的。所以如果女職工碰到用人單位要求其在哺乳期內加班時,可以明確提出拒絕,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理由剋扣女職工的獎金或工資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合同或其他條件為要挾強制要求哺乳期內的女職工加班,那麼女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去投訴,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其違法行為。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待遇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但實踐中應分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未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上述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30×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裡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女職工的三期包括產期、哺乳期和經期,在這些期間女職工都是會受到更多的法律保護。其中有一項就是不允許安排三期內的女職工從事危重工作,同時也不得安排其加班。若是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單位強制要求女職工加班或者以不加班就開除或扣工資進行威脅的話,則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