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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欠薪入刑的標準是什麼

勞動爭議 閱讀(1.62W)

按時的支付工資,是用人單位所必須要做到的,如果出現惡意欠薪的行為,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甚至會導致惡意欠薪入刑。在我們進行判斷是否需要入刑的時候,也是有一定的判斷的標準的,在進行判斷的時候,需要根據金額以及拖欠的性質等方面進行考慮。

惡意欠薪入刑的標準是什麼

一、惡意欠薪入刑標準

在很多時候我們會認為,只要對方拖欠工資就犯有惡意欠薪罪,其實不是的,並不是所有拖欠工資的行為都犯有惡意欠薪罪。很多時候的欠薪屬於勞動糾紛,更多需要經過勞動仲裁或者是地方勞動局進行調解處理,但並不構成犯罪。

只有具備以下三個方面才構成惡意欠薪罪,因此,本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當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勞動報酬的能力但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

2、數額較大,對於數額較大的具體定義還未明確規定,一般根據相關的司法實踐來看,涉及數額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認定為數額較大;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經過政府機關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二、惡意欠薪罪量刑標準

惡意欠薪罪指的是以轉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行為。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外出務工人員不斷增加,農民工勞動力成為城市建設和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務工收入也成為增加農民收入的一個重要途徑。近幾年,相繼出現了杭州討薪女工被辱事件、寧夏民工王斌餘被包工頭惡意欠薪,討薪被毆後激憤殺人等惡性事件,惡意拖欠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已經觸及社會道德底線,成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於勞動者來說,如果出現用人單位惡意欠薪的行為,我們是可以報案的,然後讓用人單位接受相應的懲罰,對於惡意欠薪入刑的標準來說,我們一般是需要從是否存在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等行為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