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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了三年的工資還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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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四年,如果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需要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起訴的前置程式,如果不經勞動仲裁直接起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拖欠已經四年,已經超過勞動仲裁時效,勞動仲裁委員會也不予受理。如果是給個人工作,拖欠四年也已經超過訴訟時效。

拖欠了三年的工資還能要回來嗎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