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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集資詐騙罪那欠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18W)

判了集資詐騙罪那欠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一、判了集資詐騙罪那欠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關於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問題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該《意見》第八條:關於跨區域案件的處理問題規定:跨區域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可以由不同地區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分別處理。對於分別處理的跨區域非法集資刑事案件,應當按照統一制定的方案處置涉案財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處置涉案財物,構成瀆職等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比如你投入100萬,這個案件1個億,最後清理的時候就是1500萬,清退的比例就是15%,都是一樣的。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

債權債務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二、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的錢就無法起訴了嗎?

不是的,要注意這種特殊情況:2015年新的司法解釋規定中,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請求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就是說你這個投資款借給甲了,借款的時候乙提供擔保了,如果因甲涉嫌非法集資,那麼你可以起訴乙擔保責任歸還本金、利息等。

三、集資參與人已經拿到的利息、分紅等回報還追繳嗎?

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於違法所得。因此,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應當依法追繳。但是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收取的利息、分紅等回報可予折抵本金。

即使集資參與人是通過民事程式生效判決獲得的利息、分紅等回報,公安機關也有權追繳集資人用集資款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這就如同在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前,集資人用集資款歸還集資參與人的本金和回報,公安機關依法雖不能將集資參與人已獲得的本金(按合同無效處理,各自返還財產)追繳納入涉案財物,但有權對集資人用集資款已支付集資參與人的利息、分紅等回報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許多老百姓將自己的畢生積蓄投入到所謂的高回報的活動中,殊不知可能已經進入了非法集資的圈套。雖然許多進行非法集資的公司擁有正規的手續與正規的證件,但是這並不意味該公司的所有經營活動就是合理合法,因此大家要擦亮雙眼,警惕“高回報”的誘惑。如果非法集資被判刑以後,通過合法的訴訟途徑是有可能將自己的錢追回的。

綜上所述,本文首先明確表明了欠的錢是可以要回的,並引用刑法規定,對其涉及的財務進行說明,需要返還給集資參與人。其次又指出對於非法集資案件是可以起訴的;最後對於集資參與人所謀取到的利潤應當依法追回,可以歸還給集資參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