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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錢借條不見了還能將欠款要回來嗎

債務債權 閱讀(2.32W)

一、還錢借條不見了還能將欠款要回來嗎

還錢借條不見了還能將欠款要回來嗎

1、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

司法實踐中,並不是只有借條能夠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的。證人證言同樣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所以,如果借條丟失了,但是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證言是屬實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要求債務人訂立還款計劃或簽訂還款協議

可從容地要求債權人訂立還款計劃或訂立還款協議書。只要對方肯籤還款計劃或協議書條件可放寬,只要有了還款計劃或協議書就可以彌補遺失的借條。要注意最好不要讓對方察覺到借條已經丟失,否則對方可能會賴賬!

3、偷偷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債權人還可以與對方當面交談或電話交談,並把內容錄下來作為證據,但是應當強調錄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錄音證據,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1)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

(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

(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

(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

(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

(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

(7)錄音可以公證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有哪些

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若債權人提起訴訟、主張權利、或債務人認可債務或部分履行債務,可以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其中,提起訴訟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公檢法報案或控告、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其他組織請求保護; 主張權利包括你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方式包括簡訊通知、書面通知、口頭通知等。

債務人承認,是指債務人通過一定方式向債權人作出願意繼續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其意味著對債權人權利存在的認可。這一認可行為,使當事人之前的債權債務關係得以穩定、明確。債務人除直接表示願意繼續履行外,如果明確承認自己的義務、請求延期給付、分期履行或者對債務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作出部分履行承諾或者債權轉讓、債務承擔等行為,這些行為只要發生在訴訟時效進行過程中,就可以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

在實際生活中,經常存在借條丟失的情況,借條丟了不代表錢就一定要不回來了,可以嘗試通過電話或者見面錄音的方式讓對方承認債務的存在,留好證據可以通過法院讓對方還錢,也可以與對方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同意也意味著對方承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