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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企業提前復工需要什麼材料

勞動爭議 閱讀(3.04W)

報備程式及材料申請提前復工的企業,領至少提前2日向企業所在地縣級指揮部備案,提供以下材料:

疫情期間企業提前復工需要什麼材料

(一)提前復工備案表;

(二)疫情防控承諾書。

縣級指揮部收到備案材料以後,對材料齊備的,應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符合條件的,儘快出具備案意見。對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補正;對現場核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

《穩定勞動關係支援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規定,企業開工需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妥善安排工作時間。對不願復工的職工,企業工會要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企業可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