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家庭暴力 | 該向誰求助呢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閱讀(2.78W)

家庭暴力可以報警向警方求助;也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條,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家庭暴力,該向誰求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