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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曠工辭職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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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曠工辭職有什麼影響?

一、員工曠工辭職有什麼影響?

(1)曠工離職對以後有影響,主要影響是對今後找工作的影響,如果用人單位在錄用時經過了解,發現當事人曾經曠工離職,那麼通常會拒絕再次錄取。

(2)其次,由於曠工離職,沒有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各人的社保、檔案、信貸、按揭以及其他需要勞動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方面,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3)另外,曠工離職和自動離職有一定差別,根據有關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

(4)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覆函規定,這裡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用人單位應依據《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作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髮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

(5)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當事人離職時,應該依法申請離職。

二、自動離職

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是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有的職工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也有的受優厚待遇誘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範圍。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覆函》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第1項中的“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職工自動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要求職工賠償或交付違約金而發生的爭議,稱為自動離職爭議。

勞動者在入職前,應當與用人單位就工作的相關事項簽訂協議進行明確,並嚴格按照規定的事項進行處理。如果員工出現曠工辭職的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對員工進行補償,另外如果因為員工曠工辭職造成的了公司的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對相關行為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