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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廣東的規定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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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廣東的規定有什麼?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廣東的規定有什麼?

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上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法律上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有關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公司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求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用工之日開始,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每個月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最長支付11個月。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書面通知不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