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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籤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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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籤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不籤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不籤合同雙倍工資訴訟時效規定是一年時間。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所以,不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注意事項包括哪些?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裡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後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援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援多餘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麼多餘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屬於違法的現象,對於勞動者來說可以提起訴訟。並且是可以要求進行雙倍工資的。當然了,需要了解到的是勞動仲裁和勞動糾紛與時效規定,一般情況下是一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