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能約定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 閱讀(2.12W)

勞動合同能約定違約金嗎?

在合同法中,幾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嗎?假若勞動合同中也可以約定違約金,那麼,我國法律是否對此有限制條件呢?下面,我們馬上一起來學習下。

一、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嗎?

可以,但有限制條件。

違約金是指合同中約定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向對方交納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在《合同法》中,幾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約定違約金,但《勞動合同法》對違約金實行了限制性規定。如下: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從此規定看,假如沒有培訓費就不能約定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約定離職後竟業限制條款,為保證這些約定能夠執行可以約定違約金。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的這些規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單位動輒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約定高額違約金,阻礙勞動者自由擇業、自由流動的權利,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二、約定違約金的應當堅持的基本原則:

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勞動合同是否能約定違約金的法律解答。綜合上文可知,儘管我們在勞動合同法中可以約定違約金,但適用違約金情形就兩種,即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保守商業祕密或者競業限制約定。另外,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時,雙方要站在平等基礎上,並要考慮彼此的承受能力,特別是勞動者。如果您對此還不清楚地,請您及時聯絡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