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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違約兩年不能離職要交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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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違約兩年不能離職要交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違約兩年不能離職要交違約金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不需要交違約金。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

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是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的違約形式有哪些

1、企業

①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或違反法定或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②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違約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③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不支付或拖延勞動者工資報;④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⑤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⑥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⑦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企業違約,應根據具體情形承擔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如行政處罰、責令改正等)。

2、勞動者

①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②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約,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正常情況下,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申請,因這樣子是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的。同樣,用人單位如果要開除勞動者,也需要提前30天告知,否則就要支付雙倍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