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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能約定違約金麼?

勞動合同 閱讀(2.9W)

勞動合同上可以約定違約金,但只能在以下情形:服務期;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競業限制。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能約定違約金麼?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此處的培訓費用包括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正常的職位、工資調整機制。因此勞動者無須擔心約定服務期後的職位和工資問題。

約定保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勞動者對工作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有保密的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保密條款,同時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反關於保密條款的規定,應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同時,勞動者違反該義務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數額超出違約金的,用人單位可以請求法院追加。

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實際上競業限制條款也是要求勞動者保守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的一種手段,所謂競業限制條款是指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除以上三種情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所以勞動合同裡面是可以約定違約金的,但通常都是兩種情況,就是服務期和競業條款,如果是除了這兩種情況之外的情況,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那麼很明顯是違法的,勞動者不僅不用支付違約金,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發起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