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退休返聘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勞動合同 閱讀(1.8W)

一、退休返聘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退休返聘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因為退休返聘人員具有不同於一般勞動人員的特殊性,所以在解除合同時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除非雙方事先在合同里約定好補償事宜,否則很難得到經濟補償的支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的?

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用書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般情況下,退休返聘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賠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若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