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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聘用合同勞動關係不成立嗎?

勞動合同 閱讀(2.52W)

一、沒有聘用合同勞動關係不成立嗎?

沒有聘用合同勞動關係不成立嗎?

沒有聘用合同並不是勞動關係就一定不成立。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二、事實勞動關係怎麼確認

事實勞動關係:指無書面合同或無有效書面合同形成的勞動僱傭關係以及口頭協議大成的勞動僱傭關係。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需存在僱傭勞動的事實存在。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雖然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實際履行了勞動法規定的權利義務,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此類勞動爭議發生後,用人單位往往以雙方沒簽訂書面合同為由,否認雙方之間在存在勞動關係,不承擔其義務。但在勞動仲裁和法院判決中,一般來說都會根據證據進行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上文中所描述的這幾種輔助證據,會在這個確認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

事實勞動關係包括以下幾個概念:

1、沒有書面合同形式,通過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係;

2、應籤而未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係;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係;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力、義務條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兼併合同中規定了職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問題,這就有了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的依據;

5、勞動合同構成要件或者相關條款缺乏或者違法,事實上成為無效合同,但是雙方依照這一合同規定已經建立的勞動關係。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那麼仍然是可以認定存在著勞動關係的,最主要指的就是事實上的一種勞動關係,但是對於當事人來說的話,需要提交大量的證據予以證明,確實存在著勞動關係,比如說有工資條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