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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死亡怎麼賠償多少

勞動合同 閱讀(1.98W)

一、沒簽勞動合同死亡怎麼賠償多少?

沒簽勞動合同死亡怎麼賠償多少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符合工傷死亡認定條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請工傷死亡認定,要求單位進行賠償。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補償標準: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配偶為本人工資的40%,其他親屬為本人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按照上述標準增加10%;

(三)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可以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於勞動關係的判斷是根據實際用工之日確定,但是對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還是需要勞動合同進行明確的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行為,作為勞動者可以離職並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管部門去舉報或者到勞動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