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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死亡賠償嗎

勞動合同 閱讀(2.11W)

未籤勞動合同死亡賠償嗎

一、未籤勞動合同死亡賠償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認定勞動關係存在,所以用人單位也是需要賠償的,但是,在公司否認勞動關係的情況下,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認定勞動關係。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未籤勞動合同死亡賠償嗎 第2張

二、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未籤勞動合同死亡賠償嗎 第3張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在法律的角度上來說,事實勞動關係不能因為籤沒簽勞動合同就影響到職工的權益,所以屬於勞動關係的,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需要對工傷死亡職工的家屬進行賠償。可是,發生了這種事故以後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會推卸勞動關係的存在,因此,籤沒簽勞動合同的區別就在於維權的時候得先證明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