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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離職後可以要求賠償嗎?

勞動合同 閱讀(2.06W)
未籤勞動合同離職後可以要求賠償嗎?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可以主張賠償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雙倍工資從用工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最高不超過11個月。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算,如果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還沒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由此可知,用人單位有義務跟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在先,勞動者可以在提交了書面辭職信後隨時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加班費和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