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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爭議 | 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合同 閱讀(2.75W)

一、合同爭議,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同爭議,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民事爭議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一年,適用於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訴訟時效。民事爭議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之日開始計算的,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受到侵害之日開始計算,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