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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與公司籤欠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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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與公司籤欠薪怎麼辦?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工作的時候肯定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是一個可以保障雙方的合法利益的一個重要保障。對於解除勞動合同的現象也是有的,公司欠薪的情況也是有的,這樣的情況發生之後我們是可以舉報賠償雙倍工資的。那麼應該怎麼辦呢?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辭職後要是公司不發工資的話,解決的方式有很多,可以先與公司進行協商要求公司及時支付拖欠自己的工資。要是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勞動訴訟。

對於解除勞動合同與公司籤欠薪怎麼辦的問題我們是可以和公司方面進行協商的,如果協商不成的話我們是可以去當地的相關部門進行舉報投訴的,然後公司還需要給工資並且加上原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來作為經濟補償金。我們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