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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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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手續

肯定勞動關係的整體發展趨勢都是要迎合市場經濟體制的實際需求的,如今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法律制度等手段實現了對勞動關係全方面、立體化的管理模式。所以勞動關係建立到結束的整個過程都是有法可依的,而解除勞動合同時我們應該注意到有關於工作交接,工資結算,相關社保關係轉移的這些手續流程。

一、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手續?

對於勞動者來說,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辦理如下手續:

1、按勞動法規定的時間與要求,提前給用人單位發出書面解約通知。如正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進行工作、業務交接。

3、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除提前解約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還要注意辦理如下手續:

1、及時結算工資、經濟補償金。

2、工作、業務的交接。

3、員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

4、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5、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該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書中客觀的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訂立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為,必須嚴肅認真並履行一定的手續。

訂立勞動合同的條件: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本人;

2、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主要必須具有公民資格;勞動者一方必須具備勞動行為能力和勞動權利能力。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且身體健康,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3、國營企業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並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職工手續。

其實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要注意到的關鍵手續就是解除證明,不過相應的補償金和工資結算單等到時候應該也會一併給了職工的,但社保的轉移手續不是一時半會能夠完成的,在職工離職以後的15天之內妥善處理完畢即可。再者,大家對於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這些事情不能教條化的去理解,要根據解除勞動合同的實際原因靈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