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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勞動合同 閱讀(1.79W)

一、仲裁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仲裁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嗎?

不可以。仲裁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就此索要賠償。如果職工提請仲裁在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前,那麼不影響仲裁的,而且要證據充分,那麼就可以申請相關賠償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什麼?

1、不要超過時效

當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應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在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勞動者在與原單位結束勞動關係時,要注意自己的權益是否受損,諸如工資、加班費的支付和社保費的繳納是否有漏繳現象。如果發現有問題,就應及時通過有效途徑解決,一旦超過時效,就無法使自己的主張得到支援。

2、不要口說無憑

廣大勞動者平時要增強證據意識,儘可能保留自己在單位期間的有關證據,比如:工資條、工資單等等。一旦勞動權益受到損害,這些證據都能助一臂之力。

3、不要告錯地方

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是: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如果是在仲裁期間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屬於違法的,因為一般是沒有別的辦法勞動者才會選擇發起勞動仲裁,所以應該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就該在仲裁發起之前就把它解除,而不是說等勞動者發起勞動仲裁了,用人單位開始害怕了,才開始著手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