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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仲裁撤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可以嗎?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29W)

一、勞動者仲裁撤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可以嗎?

勞動者仲裁撤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可以嗎?

勞動者申請勞動協議仲裁是可以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30天后勞動合同解除,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的。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解除勞動關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勞動者在此情況下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為了避免勞動爭議,最好採用書面通知的形式;

2、試用期內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沒有交接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另外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注意兩點:

(1)如果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約定了服務期限而勞動者違約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追究勞動者損失賠償責任。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綜上所述,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30天后勞動合同解除,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能申請勞動仲裁的。如果有爭議可以申請仲裁,注意不要超過一年時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