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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勞動合同糾紛可以不上班嗎?

勞動合同 閱讀(8.26K)

一、如果是勞動合同糾紛可以不上班嗎?

如果是勞動合同糾紛可以不上班嗎?

不可以。

1、不能不去上班。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糾紛的一種方式。員工並不能以存在糾紛就不上班。

2、針對糾紛以外,長時間不去上班單位可以根據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將員工辭退而不用支付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建議,存在糾紛通過勞動仲裁解決糾紛即可,勞動者應該進行的義務也必須完成的。

二、常見的勞動糾紛包括哪些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而產生的勞動糾紛。

開除是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不適合在單位繼續工作的勞動者,依法令其脫離本單位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除名是用人單位對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者1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勞動者,依法解除其與本單位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分。

辭退是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規程或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但又不符合開除、除名條件的勞動者,經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後,依法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分。辭職是勞動者辭去原職務,離開原用人單位一種行為。自動離職是勞動者自行離開原工作崗位,並自行脫離原工作單位的一種行為。上述情況均導致勞動關係終止,也是產生勞動糾紛的重要因素。

2、因勞動合同而產生的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確立勞動權利義務關係而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勞動合同糾紛在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過程中,都可能發生。

有勞動糾紛上班可不可以不幹活既然勞動者在單位裡上班了,就應該要遵循相關的規定,在有勞動糾紛的時候不知道自己該不該上班或是上班後遇到不公平的對待,面對勞動糾紛大部分人都希望能夠儘快的去解決,但是解決也需要一個過程。在處理勞動糾紛時勞動者跟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終結,勞動者還是回單位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