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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答辯意見和代理詞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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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答辯意見和代理詞有什麼區別?

對於答辯意見這一話題始終都帶有爭議,尤其在很多律師之間,很多人都認為這個答辯意見不應提前提交,避免對方知道自己的思路做出及時的應對。那麼就著這個熱點的問題,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代通知金答辯意見和代理詞有什麼區別?

代通知金答辯意見和代理詞有什麼區別?

一、兩者的定義不同。

民事答辯狀是指被告和被上訴人針對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的請求和理由進行回答和辯解的文書,它是與民事起訴狀和民事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就民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後,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

代理詞是指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託的代理人,在法庭審理的辯論階段,為維護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權益,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許可權內發表或庭審後向法院遞交的綜合性的代理意見。

從兩者的定義來看,不難看出,答辯狀與代理詞內容明顯不同。

二、兩者的內容不同。

從民事答辯狀和代理詞定義來看,答辯狀內容是針對的是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的上訴狀內容,被告或被上訴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駁的意見。而代理詞的內容,是針對一審或二審全案內容所闡述的觀點及對原告或上訴人觀點,提出反駁觀點的全面、綜合的意見,包括答辯狀內容。                                                    

三、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包容與被包容的關係。

代理詞內容包括了答辯狀的內容。而答辯狀的內容並不以怨報德代理詞的全部內容,僅是代理詞中的一部分內容。

今天我們沒有說代通知金的具體情況,不過很多人都應該知道,代通知金就是在用人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而就將你辭退應賠償你的一個月工資。在加之我們剛說的代通知金答辯意見和代理詞的區別,我們應該知道了以後不能將兩者混著用,而且不要提前提交答辯意見,生活中遇到此類事件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注意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