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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女職工產檢假規定是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1.27W)

一、什麼是產檢假?

2021年女職工產檢假規定是什麼?

產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該條文沒有對產檢次數進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國家規定女職工懷孕後享有產檢假規,在規定的範圍內,孕婦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

二、2020年女職工產檢假規定有什麼?

目前法律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實務中,我們把這一條視為產檢假的休息天數,也就是說產檢假累計可以休15天。再結合孕婦懷孕期間不同階段的情況,通常1-7個月內,每月進行1次產檢;8個月時,一月進行2次;9個月時,一月進行4次。

如職工的產檢假被用人單位拒絕,或工資被扣,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依法投訴、舉報,或申請仲裁。如果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媽媽們是可以再一次享受產檢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