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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關係的認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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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關係的認定情形有哪些?

勞務關係的相關問題是很多人都存在疑問的內容。大家不明白什麼樣的關係屬於勞務關係,也不知道怎麼判斷勞務關係,更不能正確區分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下面本站網站的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勞務關係的認定情形。

一、勞務關係的認定情形有哪些?

一是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是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是考勤記錄;

五是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二、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

1.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而勞務關係則適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2.勞動關係的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勞務關係的主體是平等主體,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係,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係。

3.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隸屬與管理的關係;勞務關係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一方提供勞務服務,另一方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是平等的關係。

4.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5.勞動關係用勞動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而勞務關係須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6.在納稅方面,勞動者取得的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計算繳稅個人所得稅;而勞務提供者取得的勞務費,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7.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解除勞務關係,沒有這些法定的經濟補償金,只能根據民事法律和雙方的勞務合同約定執行。

8.當發生爭議進行處理時的法律程式不同。勞動爭議的處理,應當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而勞務關係糾紛的處理,則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從上面可以知道究竟什麼情況下就可以認定員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務關係,勞務關係的情形也是法定的,不能隨意的進行認定。在實際生活中,正確區分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還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還想了解勞務關係辭職後有沒有經濟補償方面的內容,可以訪問本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