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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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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公司是和總公司相對應的,在法律地位上份公司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而子公司則是和母公司相對應的,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獨立於母公司,並擁有獨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按照《公司法》的定義: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因此,分公司在法律上、經濟上都沒有獨立性。並且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它的公司名稱一般都是在總公司名稱後再加上“某某”分公司的字樣。實際上它就是總公司在某個區域的延伸而已,例如中國移動河南分公司,就是中國移動在河南設立的分公司。

其次,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說,當我們的權益被某分公司損害時,我們不能僅僅起訴某分公司,應當直接起訴其總公司,由其總公司作為適格被告,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當然,當總公司面臨債務危機時,它有權直接用分公司的財產來清償債務。而子公司就有所不同了,《公司法》上的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雖然被母公司控制,但是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卻是完全獨立的,它有著獨立且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在經營方面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一定的靈活性。它擁有獨立的名稱和公司章程,以及獨立的財產,能夠自負盈虧,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各類民事經濟活動;也能以獨立的法人人格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與責任。也就是說當我們的合法權益被子公司損害時,我們只能起訴這個子公司,而不能越過子公司去起訴它的母公司。

第三,分公司的經營範圍必須和總公司保持一致,例如中國移動河南分公司,只能做總公司的相關電信業務,而不能去賣其他產品。但是,子公司就不同了,它可以做於母公司不同的產業,例如由中國移動投資的某遊戲方面的全資子公司,它完全可以經營遊戲行業的相關產品。不過,子公司畢竟由母公司控制,要服從母公司的總體戰略和總體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