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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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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資料?

現在社會競爭很大,不少上班族頻頻在不同的公司之間轉換,離職後馬上到新公司入職。員工入職,需要走一定的流程,辦好入職手續後方可以享受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那麼員工入職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資料?

一、員工入職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資料?

1、員工填寫《應聘登記表》,並交驗各種證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張;

3、身份證原件或戶口影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生提供學生證原件);

5、資歷或資格證件原件;

6、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7、體檢合格證明;

8、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職位說明書。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是怎樣的?

1、填寫《員工履歷表》。

2、發放向新員工介紹公司情況及管理制度的《制度彙編》,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路瞭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5、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6、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總經理。

7、將新員工的情況通過E-mail和公司內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員工通訊錄。

9、簽訂《勞動合同》。

三、轉正評估如何做?

1、轉正是對員工的一次工作評估的機會,也是公司優化人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轉正對員工來說是一種肯定與認可,轉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實施,可以為員工提供一次重新認識自己及工作的機會,幫助員工自我提高。

3、一般員工的轉正由用人部門和人事部進行審批並辦理有關手續。

4、新員工工作滿實習期時,由人事部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經理對其進行評估。直接經理的評估結果將對該員工的轉正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四、單位對新員工履行怎樣的告知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綜上所述,員工入職的時候,需要和單位簽署勞動合同,並提供包括身份證、照片、學歷證書、與原單位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其他材料。具體到入職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資料,要看公司要求,但是基本都差不多。員工入職後,會有一個試用期,如果經過試用期考核,則就成為了正式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