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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老闆跑路!工資找誰要?

勞動保障 閱讀(1.55W)

1、蒐集有用的證據

公司欠薪老闆跑路!工資找誰要?

勞動者一定要儲存證據,特別是證明自己和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招聘簡章、記錄以及勞動合同;職工名冊、考勤記錄;上崗證、工作證(牌)、出入證、飯票、加班記錄、押金收據、工資欠條、同事證言等。對於欠薪的數額最好能以書面形式確定,不要輕信口頭約定。

2、保護公司生產資料

勞動者得知老闆跑路後,應第一時間保護好廠裡的裝置等相關生產資料,等待政府部門來查封,切莫被老闆偷偷運走;若老闆真抓不回來,那這些裝置拍賣所得會用來發放被拖欠的工資。

3、找勞監大隊投訴或仲裁

遭遇欠薪的,應儘快至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準備證據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每年年底,勞動爭議仲裁都會有清欠的綠色通道。

在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投訴或仲裁,都要準備相關的證據,更多勞動爭議所需證據可看小編之前推送的文章《常見勞動爭議證據彙總表!職場工作的都要看看》。

公司欠薪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在某些情形下公司欠薪也可能觸犯刑法,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人社部門可以做什麼

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人社部門要及時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做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

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欠薪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對無故拖欠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懲處的同時,還要按照有關規定,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社會公佈,並記入相關“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對拖欠、未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築施工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依法停止其投標資格、清出建築市場等,直至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