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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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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嗎

哺乳期女職工是受勞動法律重點保護的群體,單位不僅不能隨便解僱,而且在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麼,女職工哺乳期間可以出差嗎?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女職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嗎

哺乳期員工是受勞動法律重點保護的群體,企業不僅有解僱保護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護法》第25條規定:“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而且依據法律的規定,她們享受每天一個小時哺乳假的權利。

用人單位若安排哺乳期內女員工出差,將直接導致她們與孩子的分離,而這種分離將導致女員工無法享受哺乳假,這與勞動法律是相沖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內女員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單方面硬性安排女員工出差。但是,由於女員工三期的時間比較長,生理的特點可能導致其不能繼續從事原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崗位,在這樣的條件下,公司可以根據女員工的技能安排其從事新的工作。但是,從保護女員工的角度出發,不能降低原來的工資待遇。

二、單位能否安排哺乳期女員工倒班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0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7條對此進行了解釋,所謂夜班是指員工在當日22點至次日6點間從事勞動或工作的都屬於夜班,而“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係指,用人單位一般情況下都應執行該法條的規定,對於女職工比較集中的企業,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確有困難的,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暫時放寬執行,但要在較短時間內積極創造條件實施本規定的要求。

不管是從法律還是社會責任的角度,用人單位在勞動中對女員工進行特殊保護是各方所需。因此對於哺乳期的女員工,用人單位既不能安排其加班,也不能在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間為其安排工作,截至哺乳期結束才可以恢復一般員工的一般化管理方式。

根據上文的介紹,如果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的,一般單位也是不能安排其出差的,同時也不能安排女職工進行倒班工作。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護女職工以及哺乳期子女的權益。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