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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要不要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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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節假日要不要扣工資?

法定節假日要不要扣工資?

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工資,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的正常工資中已經包括了法定節假日工資。法定節假日是不能扣工資的。而且,如果安排在法定節日上班,必須支付三倍的工資。安排在週六、日休息日上班,如不能安排補休的,必須支付二倍的工資。安排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必須支付1.5倍的工資。如果單位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可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亦可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二、法定節假日應付工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勞動者的制度工作時間(即全年總天數減去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由此前的251天減少為250天,則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調整為20.83天。該《通知》還首次提出一個“月計薪天數”的概念,用以計算日工資、小時工資,而俗稱的節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雙薪正是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通知》明確指出,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即使不上班也應計薪,除去不計薪的104個雙休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資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資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資3008元為例,則勞動者節假日加班應以138.3元為基數,發放三薪或雙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上明確規定了,法定節假日是不能剋扣工資的,並且如果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勞動者加班的,還需要支付規定標準的加班工資,有關班工資的標準應當不低於法律上規定的標準,否則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