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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平時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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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標準工時制一般一天工作8個小時,而在八個小時之後就屬於勞動者的休息時間,不過此時單位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安排勞動者加班,不過需要支付加班工資。那麼勞動者平時加班工資如何計算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勞動者平時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一、 平時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二、平時加班能否用補休衝抵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把加班分成三種:

1、平時延長工作時間的;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關於補休的規定僅僅是適用於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如果平時延長的工作時間已用補休衝抵了,勞動者是否有權反悔?雖然勞動法未規定平時延長工作時間可以用補休方式衝抵,但是若勞動者已經選擇了衝抵,屬於對自己勞動權利的處分,是有效的。

此時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為1.5倍,相比之下同樣的加班時間、加班工資基數,因為實際加班的階段不同,也會導致最終計算出來的加班工資數額不一樣。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