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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 | 試用期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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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 試用期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相信大家都知道,自己在入職一個新公司後,自己的試用期工資一般是低於轉正後的工資。那麼,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呢?實踐中,不少單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在員工試用期內少給、甚至是剋扣其工資,那在試用期內單位剋扣自己工資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講述。

一、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於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

2、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試用期間勞動者提供的價值不意味一定小於正式工,所以不能當然地認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就是最低標準,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這樣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單位的利益驅動,為使用廉價勞動力提供便利而濫用試用期。同工同酬原則還體現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為了降低企業成本而逃避。

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本條實際上規定了兩個最低標準:

(1)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這就存在著按哪一個標準執行的問題,正確的理解應當是條文裡兩者相比取其高。

4、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勞動合同辦,單位不能隨意單方改變。

2、勞動合同也不能違反法律,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且是扣除三金(社保,醫保等,或外來人員綜合保險)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試用期單位剋扣工資,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要注意的是勞動仲裁的時效只有一年。

綜上,是關於“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以及“試用期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的有關試用期工資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在實踐中,絕大多數用人單位會與入職員工約定3個月的試用期。並且在該試用期內,只有員工能勝任工作,才能在試用期後轉為正式員工。但即便是這樣,您也不要忘了維護好您的合法權益。當您的權益被單位侵犯時,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您有效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