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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不發加班費嗎?

工資福利 閱讀(1.09W)

一、 事業單位不發加班費嗎?

事業單位不發加班費嗎?

事業單位一般是不發加班費的,根據《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二是非參公人員加班應發加班費。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二、加班費的標準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 視為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對於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需要基於實際的工作時間來進行認定的,用人單位如果未發放有關加班工資的,是需要追究有關法律責任的,勞動者可以根據實際來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處理,避免造成矛盾糾紛和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