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在網上參與賭博會構成犯罪嗎

網上參考賭博,有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等情形時,會構成犯罪。依據我國網路賭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在網上參與賭博,有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等情形時,會構成刑犯罪。
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訊、資料,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一)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網上參與賭博會構成犯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