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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人如何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 閱讀(8.33K)

沒有證人如何工傷認定?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後,通常情況下單位會負責組織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肯處理,就需要勞動者本人申請工傷認定了。這時,要向勞動保障機構提供一些資料,用來證實勞動者受到的傷害屬於工傷範圍。那麼沒有證人如何工傷認定?下面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沒有證人如何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就是工傷,單位不同意認定工傷,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個人提供勞動關係證明、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就可向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可以要求由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的傷情不屬於工傷,用人單位無法證明傷者傷情不屬於工傷時,法院應當支援傷者的傷情屬於工傷。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2、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4、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二、工傷認定方面的技巧有哪些?

1、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

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

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準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物件。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的情況。像包工頭自己招用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是誰。因此確定用人單位、確定工傷賠償責任主體是工傷認定最基本的條件。

2、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係、工傷發生事實的證據材料

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那麼是否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上崗證等勞動關係證明?是否有現場目擊工傷發生的工友願意作證?

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並通過律師尋求媒體和相關部門的幫助。

3、調解需瞭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采取迎合的態度。

但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期治療費用無法確定,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所以,應多諮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由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通過小編這麼一講,廣大勞動者應該對沒有證人如何工傷認定有了一定了解。按照規定,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首先得證實人身傷害發生過程,其中其它勞動者的證言就顯得比較關鍵。如果沒有證人,也不要緊,勞動者可以收集其它方面的證據,或者提出要求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實行舉證責任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