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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如何工傷認定沒有證據 | 怎麼辦

工傷認定 閱讀(1.86W)

職工如何工傷認定沒有證據 怎麼辦

一、職工如何工傷認定沒有證據 怎麼辦?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齊全都會影響工傷認定的,如果自己收集不到任何的證據,那根本就沒辦法申請工傷認定的。所以沒有證據就只能收集證據,如果提交不出證據,職工自己要承擔不利後果。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上述證據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等);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你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二、辦理工傷認定的程式是什麼?

1、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2、稽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後,應及時進行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抄送經辦機構。

勞動行政部門在受理了工傷認定的申請之後,必須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做出認定的結果。具體法律中規定的辦理工傷認定的時間為受理之日起的60日內。當然做出了結果之後,還要採用書面的形式及時的通知相關的單位和人員才行。

很多事情,只要是沒有證據的話都需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某些後果,所以您在這裡所謂的沒有證據是自己不懂得怎麼收集證據的話,如若不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那此次所謂的工傷造成的損失只能自己承擔。但是工傷認定到底是需要什麼樣的證據可能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