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職業是比較危險的,因此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人身遭受損害也是比較常見的。但此時並不能直接就認定構成工傷,之後按照工傷事故作出處理。需要先進行申報才行,那現實中該怎麼申報工傷認定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怎樣申報工傷認定
(一)申請
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供相關的材料。
(二)受理
1、保險科接到申請後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於本管轄的告知申請人。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30日內補齊材料。
(三)認定
1、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60日內 (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0日)做出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並告知單位和個人。
2、對不能提供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的,告知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以確定勞動關係,仲裁時間不累計在受理的規定時間內。
3、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要告知申請人。
4、對認定為工傷的發工傷證。
(四)鑑定
停工留薪期滿或經治療傷情基本穩定的,申請人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
(五)工傷保險待遇
經鑑定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申請人向社保中心申請待遇稽核。根據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傷職工給付待遇。
二、認定工傷應提供哪些材料
(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組織調查取證時,單位和有關職工或者親屬應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寫《某某市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登記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
3、《勞動合同書》或者證實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材料;
4、 單位參加當地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費的憑證和參保職工花名冊;
5、 傷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狀況材料;
6、 醫療機構對本次傷情的診斷材料或者職業病診斷書;
7、事故調查材料:
A、屬於生產性職工傷亡事故範圍的,需提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調查材料;
B、屬於道路交通事故範圍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文書性證明材料;
C、屬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緊張的證明材料、發病現場情況和工傷認定前對第一次搶救治療後鑑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結論;
D、屬於舊傷復發的需提供原工傷認定材料和現傷情與原工傷有直接關聯的證明材料;
E、屬於因工外出期間失蹤的,需提供由單位法人代表簽章的因公出差證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F、屬於其他工傷範圍的,需提供事故現場勘查材料。
(二)工傷認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發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的,除按職工工傷認定的報審程式外、須附公安水上交警或港航監督等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處理事故證明。
才能嚴格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來申請認定工傷,只要認定結果確定構成工傷的,那之後才能按照工傷事故進行處理,受傷的勞動者才能依法享受到相應的工傷待遇。要是你在這個過程中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