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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到底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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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到底怎麼認定?

說到工傷認定,相信很多勞動者都聽說過,但具體工傷認定到底怎麼認定,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如果是在工作期間發生了什麼意外情況給人身造成了損害的話,進行工傷認定就是很有必要的。接下來,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工傷認定到底怎麼認定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 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3、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二、工傷認定有沒有時間限制

1、用人單位應當在發生事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或者從業人員等無正當理由超出1年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

3、用人單位或者從業人員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目前不受時效限制,今後國家或者本市對工傷認定申請時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很多主體都是可以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因此要是所在的用人單位不積極提出申請的話,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受傷勞動者也是可以自己提出認定申請。不過在此之前要先知道究竟工傷認定到底怎麼認定才行,不然就無法順利的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