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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私了協議怎樣生效

工傷賠償 閱讀(2.8W)

一、工傷糾紛私了協議怎樣生效

工傷糾紛私了協議怎樣生效

滿足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等條件,工傷私了協議是有效的。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工傷賠償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者糾紛雙方不願意調解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一般是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實際工作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由其對雙方之間的工傷賠償糾紛進行裁決。對於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職工與用人單位就工傷賠償發生糾紛,例如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爭議的,雙方經過調解無效,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判定。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後,相關當事人應當按照判決履行。

二、什麼時候可以認定工傷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應當首先由工傷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再由工傷認定行政部門受理並審查。一般來說,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事故。

工傷糾紛的私了協議要想生效,需要滿足合同成立的法定條件。工傷事故出現之後單位要在三十天內給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確認工傷的等級,超過三十天還未申請工傷鑑定的,勞動者自己可以去申請,此時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書,提供勞動合同,醫院的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