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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的工傷病復發怎麼辦?

工傷賠償 閱讀(3.09W)

一、勞動者的工傷病復發怎麼辦

勞動者的工傷病復發怎麼辦?

進行工傷復發鑑定,具體的流程如下:

1、工傷復發前鑑定為1-4級的不得終止合同,應當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

2、工傷復發前鑑定為5-6級的保留用工關係,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每月發放傷殘津貼。但職工可以提出終止合同,並一次性付清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復發前鑑定為7-10級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一次性付清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據上述敘述,可根據復發前期的工傷等級來判定可否終止合同。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符合工傷規定的診療目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按照單位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二、臨時工受工傷怎麼處理

臨時工與正式合同工都享有同等的權力,索賠方法如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賠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勞動者的工傷病復發需要進行新的工作鑑定,臨時工受工傷之後,用人單位也需要給勞動者進行工傷認定,確認工傷等級,臨時工和合同工享有同樣的權利,出現工傷事故,都需要按照工傷等級來獲取賠償款,這些賠償費用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