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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沒病怎麼開病假條?

病假 閱讀(2.42W)

一、勞動者沒病怎麼開病假條?

勞動者沒病怎麼開病假條?

勞動者沒病,是不可以開病假條的,病假期間不可以從事有收入的活動和工作,不得偽造病假條。對利用傷病假從事有收入活動的職工,要停止其傷病保險待遇,不予報銷醫療費,並限期返回單位復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可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辭退違紀職工的規定處理。

根據《關於加強企業傷病長休職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要堅持和完善企業傷病職工的休假和復工制度。職工因傷病需要休假的,應憑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並由企業稽核批准。傷病職工需要轉入長休的,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作出鑑定,經企業行政批准。要建立定期家訪制度,及時瞭解長休職工的傷、病、殘情況變化,及時通知已恢復勞動能力的職工按時復工;根據勞動能力恢復情況,安排一定的試工期或調換適當工作;要加強企業勞動紀律,對逾期不復工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可停發傷病保險待遇,並按曠工處理。

二、法律依據

病假期間不可以從事有收入的活動和工作,不得偽造病假條。根據《關於加強企業傷病長休職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傷病休假職工不得從事有收入的活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不得聘用傷病休假職工。對利用傷病假從事有收入活動的職工,要停止其傷病保險待遇,不予報銷醫療費,並限期返回單位復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可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辭退違紀職工的規定處理。

補開病假單在司法實踐中是可行的,但也需要由醫護人員根據相關的規定來進行,如果涉及到醫護人員造假、或者偽造病假單的情況,傷病人員非法領取病休待遇的,則可以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機關人員的法律責任。醫護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和要求,避免出現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