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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怎麼劃分事故標準的

工傷糾紛 閱讀(1.6W)

一、《最新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是怎麼劃分事故標準的?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怎麼劃分事故標準的

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重大傷亡事故指1到2人死亡的事故。

4、特大傷亡事故指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二、工亡待遇有哪些?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三、工作認定的程式是什麼?

1、單位申請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受理

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3、調查

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4、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就比如說在工傷事故當中已經導致三位以上職工死亡了,在這種特大工傷事故當中,很有可能當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都會責令用人單位停工整改。但每一位工傷事故當中的職工,都可以享受到相關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