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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應怎樣申報工傷保險

工傷糾紛 閱讀(6.2K)

一、單位應怎樣申報工傷保險

單位應怎樣申報工傷保險

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即可申報: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4、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予以受理,並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通常情況下在工作中,如果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要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就診,並且在30天內本人向有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認定之後可以得到一定的賠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