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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高溫補貼 閱讀(9.41K)

對於在烈日下工作的人來說,高溫補貼是相當的重要的,因為一年之中最炎熱的夏季不僅是高熱病的多發季節對於很多在日頭下工作的人對身體的損傷也是相當的大的,一般企業都會給員工下發高溫補貼的,但是如果遇到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呢?下面跟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一、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隨著各地高溫津貼陸續進入發放期,多地將開展檢查督促落實。如湖北人社廳、江蘇人社廳近日先後下發通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高溫津貼的支付情況成為重點檢查內容之一。

廣州明確規定,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津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另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 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

所以,如果你符合領取高溫津貼的條件,而單位拒絕發放,一定要站出來說“不”。你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或者向用工所在地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二、高溫還有哪些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然後遞交有關證據,一般情況下根據規定如果企業惡意拖欠高溫補貼這個時候如果被發現就會被罰以兩千元到一萬元不等的罰款,所以勞動者是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