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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費由哪方繳納

醫療事故賠償 閱讀(2.07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鑑定費由哪方繳納的確認方式:若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若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一方予以繳納。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第三十四條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可以收取鑑定費用。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鑑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醫療事故鑑定費由哪方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