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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高溫補貼在哪裡領 | 企業不發怎麼辦?

高溫補貼 閱讀(1.2W)

在高溫下辛勤勞作的勞動者們都應該獲得屬於他們的高溫補貼,但是有些勞動者由於對高溫補貼的問題不是很熟悉,所以部分人就會有這樣的疑問,那就是怎麼才能拿到高溫補貼,應該向誰申請這個高溫補貼,其實對於這些問題國家都是有規定的,那麼南寧高溫補貼在哪裡領,企業不發怎麼辦?

南寧高溫補貼在哪裡領,企業不發怎麼辦?

一、在哪裡發?

南寧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

南寧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00-200元。

高溫津貼方面,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同時,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南寧市夏天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也就是說是直接由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二、企業不發高溫補貼,員工怎麼辦?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根據2012年8月13日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自2012年起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人社部門將依據相關規定責令企業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其實這個高溫補貼不管勞動者是什麼地區的,都是由用人單位統一發放的,並不需要相關的勞動者到任何的部門進行申請的,所以說如果勞動者沒有獲得高溫補貼的話,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進行索要便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