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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高溫補貼月份是哪幾個月?

高溫補貼 閱讀(2.83W)

大家都知道,暑假一般是一個地方最熱的時候,有的地方就像被火燒了一樣,十分的炎熱,但是在這樣的天氣條件下,依然有人需要堅持工作,當然了,國家會發放高溫補貼的。那麼,廈門高溫補貼月份是哪幾個月?接下來小編就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廈門高溫補貼月份是哪幾個月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

廈門高溫補貼月份是哪幾個月?

一、廈門高溫補貼月份是哪幾個月?

七月臨近,全國多地已先後開啟烘烤模式。本月底,廈門市民可關注自己的工資中包含高溫補貼了沒。記者瞭解到,依照福建補貼標準,符合條件的廈門市民正常情況下每年最多可獲得980元高溫補貼,且一次性發放的高溫補貼最多可分攤為5個月繳稅。

記者瞭解到,各省的高溫補貼標準不一,福建補貼標準為補貼日補8元到10元,發放時間為6月到9月。這意味著,符合條件的廈門市民正常情況下每年最多可以獲得980元的高溫補貼。

除高溫補貼外,還有高溫津貼,兩者有什麼不同呢?據悉,高溫津貼屬於特殊工資性津貼,特殊工資性津貼是對員工在特殊勞動條件下工作所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用以及身體健康損害所給予的物質補償

根據相關檔案,員工取得的防暑降溫費或高溫補貼應併入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不過記者從廈門地稅獲悉,一次性發放的高溫補貼最多可分攤為5個月繳稅。

同時,企業如因工作需要為待定人員配備或提供的防暑降溫用品,如清涼飲料、工作服、工作帽,屬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不屬僱員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隨著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溫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溫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溫津貼,在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群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溫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在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一般來說是六月份到九月份,也就是四個月的時間,因為每一個地方的氣候不一樣,所以每個地方的高溫補貼月份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大家對於廈門高溫補貼月份是哪幾個月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