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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的高溫補貼是幾月份開始

高溫補貼 閱讀(2.8W)

一、重慶的高溫補貼是幾月份開始?

重慶的高溫補貼是幾月份開始

1、重慶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每年5-9月份,從事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和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內作業的人員,高溫天氣期間,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補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

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

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40℃以上高溫工作人員每月最多可領20元/天的補貼(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溫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

另外,市安監局表示以清涼飲品衝抵高溫補貼,不合乎現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二、高溫還有哪些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每個省份規定的高溫補貼從幾月份發放到幾月份,這都是結合本省的實際狀況來確定的,但是我國的南方和北方,到了夏季溫度差異本身就非常的大。有個別省份的高溫補貼可能一直從5月份發放到10月底的,而重慶市的室外工作者只能遵守本地的政策。